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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提升祁门县茶园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来源: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提升祁门县茶园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进一步强化提升祁门县茶园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精神,全力抓好《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门县“三区同创”工作方案的通知》(祁政秘〔2018〕26号)关于“三区同创”创建工作,现结合祁门红茶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效益为中心,全面开展茶园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普及推广现代生态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技术,建立健全茶叶及其它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和保障体系,切实提升茶园质量安全管护水平,着力推进祁红产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逐步建成“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企业诚信、产品标准、监控评估预警控制、技术支撑和多元化市场”七大体系,全面完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网络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全面实现祁门茶叶的“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有保障”,极大提升我县茶产品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工作

  1.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县级以县农水局农业执法大队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部门为骨干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和监管运行机制;乡镇监管服务机构要落实好专人负责,同时建立村级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点。(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2.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能力建设,重点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并加快乡镇快速检测室建设,及时配齐快速检测所需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工作用房和运行保障经费。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同时加强与黄山海关茶叶质量安全研究中心合作,建立祁门红茶质量检测中心,借助国家级检测中心的能力,推动全县茶叶质量安全大数据建设。(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3.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不断加强SC生产许可制度在茶叶生产中的推广,着重强化茶产品在市场中的抽检监管强度,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配合农资配送网络的建设和完善,探索实行农药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经营备案,实行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溯源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

  4.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快茶产业标准推广工作,切实加快技术标准应用到实际生产的步伐。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强化各乡镇在大力开展茶产品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标准茶园、示范茶园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整体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登记工作,保证各乡镇有机绿色基地新增认证面积占乡镇茶园总面积10%以上,并强化证后监管。(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祁红产业局、各乡镇政府)

  5.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禁用农药等行为。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药,严格遵守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管理的有关规定。支持和鼓励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农资配送工作。(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

  6.深化茶产品监督检测。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严格规范监测行为,重点加强监督抽查,针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适时安排监督抽查,提高监测工作针对性。加强会商分析,及时通报检测结果,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对产地和经营者进行追溯和依法查处。依法发布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信息。(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祁红产业局)

  7.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对照国家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针对我县实际,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要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按照“依法、科学、有力、有序”的应急处置原则,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祁红产业局)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底前)

  及时召开县乡(镇)、村动员会议,层层动员。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加强茶园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的宣传,为下步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2.开展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0月)

  (1)监管体系建设。2019年4月30日前,所有乡镇要组建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确保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

  (2)监管机构条件和能力建设。2019年5月3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要配齐快速检测所需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工作用房和运行保障经费。对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人员进行1次以上全员培训。

  (3)监管制度与机制建设。2019年5月30日前,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监管体系正常运行建设。2019年5月—12月,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按照工作制度,保证茶叶各重点生产环节全面依规开展生产,完善各项档案记录,推进监管信息体系建设。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12月)

  各乡镇政府及时对强化提升茶园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县“三区同创”领导组办公室。县领导组办公室将及时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介并向领导组汇报,在全县年度工作结束后,统一进行评估评优。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区同创”工作领导组人员及职能,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强化乡镇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专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监管责任制和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工作评议考核。

  2.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强化“1+5+X”联系会议工作机制,县农水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的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实行对茶叶从茶园到茶杯的全程监管,确保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加有序和有效。

  3.加大财政支持。县财政将继续加强对祁红茶产业发展的支持,加大对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持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重点支持监管机构建设、条件建设、队伍建设、技术培训、农业标准化、农业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等,特别是确保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必须的检验检测费用等投入。

  4.加强检查督查。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切实抓紧实施。县政府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并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法处理。

上一条:祁门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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