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贫困村、贫困户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村、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促进稳定脱贫。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稳定脱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解决市场营销问题,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消费需求不足,我县部分贫困村、贫困群众、带贫主体的农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出现滞销现象,影响了贫困户收入,也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并将消费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坚持不懈。
二、消费扶贫形式
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产品“八进”和企业“四送”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一)帮扶单位助销。全县包村包户帮扶单位要发挥思路宽、渠道多、消费广的优势,为农产品销售搭建平台。包村包户帮扶单位要引导本单位帮扶干部职工积极采购,可倡导将工会会员福利以农产品实物形式发放,比率不低于30%。
(二)帮扶干部职工认购。广大包户帮扶干部职工要主动采买所联系贫困户农产品,并为帮扶对象的产品进行宣传促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若帮扶对象农产品数量不足,可依次延伸至所在村其他贫困户、带贫主体,乃至所在乡镇范围内。
(三)帮扶企业采买。列入“百企联村”的企业要主动承担联系帮扶职责,积极采购所联系的贫困村的农产品,尽企业所需采购,若帮扶联系的贫困村农产品数量不足,可延伸至所在乡镇。
三、明确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以村为单位摸清参与消费扶贫贫困户及销售农产品金额,并认真梳理农产品信息,抓住消费扶贫契机,务必把农产品信息摸全、摸准。各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调度督查“双包”责任单位和包户责任单位消费扶贫实效,并将消费扶贫列入各单位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
(三)县发改委:负责统计汇总掌握消费扶贫进展情况,做好统筹服务工作。
(四)县人社局:负责促进贫困村劳动力培训输出;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五)县科商经信局:负责发动规上企业积极采购农产品,促进企业消费扶贫;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开展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进农产品电子营销;协调相关单位发布供需信息。
(六)县教育局:负责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学校、进食堂等工作。
(七)县文旅体局:负责将旅游和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结合,促进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推介宣传销售,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八)县扶贫局:负责指导消费扶贫工作,加强对上联络,做好定点帮扶单位、省市帮扶单位消费扶贫工作的协调服务;将消费扶贫纳入年终脱贫攻坚考核内容。
(九)县工商联:负责发动、引导企业参与“百企联村”行动,采购贫困村农产品。
(十)县农水局:负责全县贫困户、带贫主体待销农产品信息登记、汇总,为帮扶单位、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一)县总工会:负责发动工会组织采购农产品,指导工会组织采购农产品作为职工福利。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消费扶贫宣传报道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祁门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联络员:张丹,联络电话:4510572,联络邮箱:2135932007@qq.com。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消费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建档工作。
(二)摸清供需信息。摸清农产品信息是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乡镇于4月25日前将参与消费扶贫贫困户相关统计表报送至县发改委(见附件2),其中2018年、2019年按年报送,2020年按月报送。由发改委汇总统计。将待销农产品信息汇总报送至县农水局(见附件3),由县农水局制定供需清单,分行业分领域推送至县直有关单位协调解决。之后每月25日报送。
(三)发挥率带作用。根据县“双包”工作安排,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率领带领作用,不仅做好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更要督促指导其他包保单位、包户责任单位、帮扶企业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到户走访,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压实帮扶措施,落实采购计划。各牵头单位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报送本组包保单位、包户责任单位、帮扶企业消费扶贫进展情况(见附件4、5)。
(四)加强督导管理。公安、教育、卫生、财政、司法、市场监管、金融机构等系统性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还要督导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落实消费扶贫计划。各乡镇要督导本乡镇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并将工作成效报送牵头单位。
(五)注重帮扶时效。为了克服疫情对我县农产品销售的影响,各地各单位要立即行动,于4月底前初见成效,做到人人有责任、月月有进展、村村有成效。
(六)强化调度考核。消费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必须久久为功。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消费扶贫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积极宣传推广,放大示范效应;要把消费扶贫纳入县脱贫攻坚年终考核。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