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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来源: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2月8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办法》,广泛征集企业意见建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人员及务工返乡人员在祁置业创业,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升级版,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充分利用融媒体阵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条例》和《办法》。

  1.政务公开。县政府网站宣传《条例》《办法》及权威媒体解读。(县政务公开办牵头,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限:1月8日前)

  2.新媒体宣传。在祁门县广播电视台、微祁门通过开辟专栏、新闻报道、微信发布、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转发全文、权威解读。(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数据资源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政务大厅宣传。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易拉宝展示、发放《条例》《办法》宣传彩页等方式,宣传《条例》《办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单位配合,完成时限:1月10日前)

  4.在政府机关部门办公区LED显示屏,各银行LED 显示屏,火车站、汽车站室内外 LED 显示屏及公交车车内 LED 显示屏,3A以上景区和3星以上宾馆(酒店)室内外 LED 显示屏,主次干道沿街店铺和物业小区等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创优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各乡镇政府、县城管执法局、科技商务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体育局、住建局分别负责,完成时限:1月10日)

  (二)政策宣讲。结合“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进企业、进园区开展政策宣传(县发改委、科技商务经信局、司法局牵头,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结合祁门县“2020 就业春风行动”招聘会开展企业开办、减税降费等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县政府办牵头,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和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待市级文件印发后,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我县《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县政府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月28日)

  (四)围绕“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营商环境评价等,积极配合市政府组织的营商环境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通过座谈交流、走访调研等,全面征集企业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县政府办牵头,科技商务经信局、工商联等分别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推动活动方案落实。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以活动为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通过宣传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宣传促整改、以宣传促提升。

  (三)强化考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目标管理考核。请各乡镇各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月1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余孝前,联系电话:4526311,邮箱:qmzfdbs@126.com。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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